哥特 发表于 2017-5-22 16:30:34

(转) “引进版”音像制品的详细说明

浅谈中国音像制品“引进”制度(一)

八零年代初期开始的改革开放政策,给中国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文化的重兴也得力于此,除了本国文化的长足发展外,海外文化也叩开了中国**尘封已久的大门。文化的交流,音像制品是最重要的载体之一,中国音像制品市场的“引进”制度,即源于此。
从那时起,即便是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合法地出版海外制作的音像制品的渠道只有两条,一条是海外制作的唱片经由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进口,在内地发行,以此渠道发行的唱片,是海外原装制品,一般称为“进口”版。因全世界各地音像制品的价格都不便宜,再加上文化产品进入中国课收的较高关税,跨国运费以及中间代理商的层层加价,进口版在中国内地售价极高,一般正价进口唱片在上海已经维持了八、九年的132元高价。而另一条渠道就是我们现在着重要讨论的“引进版”。
首先我们来谈世界唱片工业格局。目前世界唱片工业是一个高度垄断化的行业,全世界约95%的音像制品制作出版发行运作掌握在BMG博德曼、EMI百代、Sony新力、Universal环球和Warner Music华纳这世界五大唱片业巨头手中,此五家唱片集团在全世界各地都有自己的分公司和发行销售网络,保证音像制品的全球化运作,并使资本相对越来越集中,进而控制全球音像文化产业。
既然是工业,那资本家自然就垂涎全球最后一个超级市场--中国,可是,和他们那些做食品、饮料、工业等等行业的竞争者长驱直入中国不同的是,唱片公司老板在进入中国市场是遇到了很大的麻烦,因为唱片是工业,但唱片首要属性是文化,而作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文化是宣传,出版行业是宣传阵地,没有可能宣传阵地被掺入资本主义成份。因此,国际唱片巨头在其他地区夺得市场的寻常步骤:成立当地分公司、签约当地艺人出版发行唱片、将同集团其他地区公司唱片通过本地区分公司发行、将本地区分公司唱片通过同集团其他地区分公司发行等等根本在中国寸步难行,因为第一步“成立有独立出版发行权利的中国分公司”这一步就根本无法实现。
然而文化的引进是大势所趋,拦不住也挡不了,音像制品的“引进”制度也就在这个情况下应运而生。
之前我们先可以考察一下台湾地区自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早期的唱片市场情况。台湾当局文化“解严”之前,海外唱片公司也不可以在岛内独立出版发行业务(百代除外,或许是其事实上的中资背景),台湾当局当时实行的是“代理制”,即由岛内的中资唱片公司在一段时间内代理一家海外唱片公司的唱片在台湾的出版发行业务,比如著名的“福茂”代理Decca,“飞碟”代理华纳,“喜马拉雅”代理过CBS等等,此情况一直维持到九零年代早期。
“代理制”最大特点就是“一对一”,即在一段时间内,一家中资公司只代理一家海外公司的业务,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熟门熟路,市场也易于管理,但可以想见,这样做最终会产生什么后果。九零年代初,台湾当局“文化解严”,一时间海外唱片公司齐齐登陆台岛,第一步就是并购了原来的代理公司,名正言顺地成立了台湾分公司。
而祖国**的“引进制”基本是这样运作的:如果某一家海外唱片公司要在中国出版一张专辑,可以在中国找到一家有出版发行权的唱片公司或者音像出版社,经由版权提供的形式,将版权提供给这家公司或出版社,由这家公司或出版社负责根据母带制作,并在中国市场上出版发行这张专辑,海外唱片公司收取版权费,而所得利润由合同谈妥分配。
浅谈中国音像制品“引进”制度(二)


引进制度最早似乎在八零年代中期开始付诸商业运行。当时最早进入中国的唱片公司之一的宝丽金公司(今环球公司)将版权提供给中国唱片公司广州公司,出版了诸如邓丽君,徐小凤,谭咏麟等人的专辑,一时在中国**销量风光无两,其后,宝丽金旗下歌手乐队的专辑大量通过引进进入内地,其后象张学友,童安格,陈慧娴,还有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卡彭特组合,保尔摩丽亚乐队,曼托瓦尼乐队,詹姆斯拉斯特乐队等等的磁带黑胶充斥中国的大街小巷,宝丽金成为在中国最成功的海外唱片公司,连带着带红了中唱广州公司,那时候,其他几家唱片公司在中国的业务,几乎都还没开始。
引进制的一个特点,就是最终的制作权事实上是落在了国内音像出版社的手里,他有权可以更动原专辑的内容,比如曲目,次序,封套等等,原来这主要是为了音像出版社可以调整原专辑里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内容,但事实上这种权利慢慢被滥用在了其他地方,早期的引进版专辑,和原专辑基本都有很大区别。
很快,引进版市场的红火吸引了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音像出版社,一时间,全国各地的音像出版社都各自和海外唱片公司取得联系,出版引进版专辑,再加上其他几家海外唱片公司也加入了进来,在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早期,引进版遍地开花,真是有乱花迷人眼的感觉。
事实上,只要具备出版发行权利的音像出版社,只要拿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号就可以联系任何一家海外唱片公司出版引进版,而音像出版社各自的水平质量制作实力又参差不齐,加上版权意识的几乎空白,引进版市场很快就处于事实上的失控状态。
海外唱片公司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利益将会因此损失,纷纷拿出了些对策:
对策一,成立专门的面向**的版权提供机构,由原来唱片公司(甚至是各分公司)向内地提供版权,改由专门的版权提供部门提供版权并加以管理,比如宝丽金的宝丽金远东办事处中国业务部,BMG的BMG中国事业部,还有华纳唱片的香港华纳唱片的专门部门等。这样做的好处是从源头就规范了引进版,并且版权收入得到保证。这期间,CBS授权中唱上海公司发行Michael Jackson的引进版《BAD》专辑收到高额版税在中国音像出版史上留下佳话。
对策二,有意固定合作伙伴。为了保证自己的品牌效应,各大海外唱片公司都事实上在慢慢固定自己在内地的出版伙伴,比如我们在90年代早中期就会发现,宝丽金大部分的唱片交由中外合资彩翎(后重组“金旋律”及“金典”,因其只有发行权,所以一般都找些省级的音像出版社负责出版,此家负责发行),百代交给中唱上海,滚石交给上海声像出版社等等,相对较为集中。此举保证了品牌同一性和质量,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比较简单的识别方法,同时也为今后一旦可能的“分公司”计划打下了基础。
对策三:在引进版上创立品牌特征。此举的产生一半也是因为90年代早期开始在内地泛滥的盗版情况。比如宝丽金公司的引进版全部换掉原版封面,抽掉原版内页代之以简单的四联歌词纸,在封底下部统一版权表示文字;再比如滚石的圆形“滚石授权原版引进”标贴;还有百代的圆形EMI标贴等等。
浅谈中国音像制品“引进”制度(三)
90年代初,祖国内地的唱片业借由内地流行音乐的兴起得以成型,唱片业的第一个春天正在到来,然而拼命想借由这股东风真正进入中国市场的海外唱片工业却迎来了他们的“中国寒冬”。
一是传说已久的中国放开音像出版市场的说法被否定,“中国分公司”之梦破碎,没有独立出版发行权,中国市场仍然遥远。最著名例子是滚石借由北京摇滚的兴起授权张培仁成立“魔岩文化”,事实上就是滚石中国公司的基础,结果被否决。二是盗版猖獗,正版收入损失无法估量。
在确定拿不到中国独立出版发行权的情况下,各大海外唱片公司便专心做好引进版,以便对抗盗版,得到应得利润。而且有鉴于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海外唱片公司的“代理制”企图,海外唱片公司纷纷在90年代中期开始分散了国内合作伙伴,如百代将部分引进版交给了上海音像和上海声像,滚石将部分引进版分散给了上海音像等等,为了不重演引进版初期的混乱,海外唱片公司实行了“歌手对应制”,即一个歌手的系列唱片由一家内地出版社出版,比如滚石时期的林忆莲、辛晓琪等交给上海音像发,周华健和陈淑桦等交给上海声像;百代把彭羚交给上海音像发,巫启贤交给中唱上海发等等,细心的唱片消费者会很容易找到规律,进而很容易识别正盗版。
借由90年代初开始祖国内地兴起的欧西流行音乐热潮,各大海外唱片公司都于92-93年起引进欧西音乐唱片,而在欧西唱片的引进过程中,各大海外唱片公司有意无意加大了自我品牌在内地的宣传,比如宝丽金授权中唱上海的“宝丽金国际巨星系列”,百代93年授权中唱上海的“百代巨星”系列,以及92年Sony Music开始在内地发行根据以资料详实为特色的台湾新力版本复制的新力欧西流行乐系列等等,五大集团的概念从此深深扎根在内地乐迷心中。
另一方面,海外唱片公司和内地引进商都在硬件上下功夫。以唱片压制来说,CD的压制是质量好坏的关键,比如早期金典的CD皆是送往香港压制,非常精美的全彩色碟面印刷等等,再如中唱上海引以为傲的联合光盘公司等等。包装也被重视起来,比如上海声像和上海音像精制的封套内页印刷,上海声像率先跟上国际唱片业规范使用透明唱片托等等,都慢慢逼近国际业界标准。这也无形中培养了国内几家引进出版商的实力,比如所谓引进版“三架马车”的中唱上海、上海声像和上海音像,以及后来的美卡音像和京文音像,从众多出版单位中脱颖而出,部分做到了这个特殊行业的市场优胜劣汰。
请进来,也要走出去,海外唱片公司自然深谙此中道理。国内再大牌的音像出版社,到了国外没一家有出版发行权,比如说当初何训田和朱哲琴的《阿姐鼓》由上海音像公司负责,但是却没有办法在国外出版发行。但是这个正是五大唱片集团的强项,五大在全世界各地的分公司都负责将本地区的唱片通过集团网络在世界其他地方出版发行,虽然五大在中国没有出版发行权,但有权利将中国的音乐在世界其他地方出版。再说回《阿姐鼓》,当时台湾飞碟唱片和上海音像合作密切,飞碟的唱片主要有上海音像引进,台湾飞碟高层在上海音像公司听见了《阿姐鼓》,惊为天人,带回台湾发行,而台湾飞碟正是华纳唱片在台湾的分公司,《阿姐鼓》正是借此通过华纳集团在全球发行,进而引起世界级轰动。
90年代中期开始,五大唱片集团也尝试签约国内歌手,比如高枫、解小东曾签约百代,那英签约福茂,麦子杰签约宝丽金,孙楠签约BMG等等,虽然这第一批签海外唱片公司的歌手都不怎么成功,但是至少为整个中国唱片业界闯开了一条新路。他们的唱片经由版权提供再由国内出版社引进,变成了“引进版”,十足的“出口转内销”。
浅谈中国音像制品“引进”制度(四)
90年代中期,猖獗的盗版将海外唱片公司和国内音像出版社的努力抵消殆尽,盗版在中国社会,从一个社会现象,转而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再成为一个**问题。盗版把艺人、唱片公司、引进商、消费者、盗版商、文化稽查部门、IFPI国际唱片协会、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美国等西方政府等等圈成了一个怪圈。这期间,盗版和反盗版的斗争轰轰烈烈,但是盗版却越打越多,唱片公司、引进商和艺人的利益被盗版盘剥到最小,版权意识在民众心中越来越淡薄,成为一个很大的社会症结,这期间象“彩翎盗版案件”、“宝碟盗版案件”、“IFPI会长遭袭事件”是这个社会问题的代表事件,引起极大轰动,也引起有关部门和有识之士的反思。
盗版问题的死结是非常多的,结结相缚才使得它难于根除。从音像出版发行制度这方面来看,引进制度的特点使得引进版欠时效性、随意性、盲目性、价格背离价值,以及引进制度的一对多造成的难于管理等等,都是给盗版有可乘之机的问题。然而引进制度能否改变直接受国家有关法律的**,因而虽然改进引进制度的呼声一直没有停过,但是整个九十年代中后期的反盗版运动中,从没有实质性触及引进制度的改革。海外唱片公司在等候十年都无望改变现行引进制度的情况下,不得不等待下一个,也许是最后一个机会--中国加入WTO。
中国申请加入WTO的15年漫漫征程,据知文化出版的议题也常常被提及,而盗版问题,也是阻碍中国入世谈判的原因之一。我们知道,随着中国入世谈判的越来越逼近成功,我们也作出了越来越多的让步,这在九零年代后期及世纪初两年即中国入世谈判的最后冲刺阶段,中国音乐出版发行领域的那些小小的、不为人注意,但是却确确实实的一些改变上可以得到印证。比如事实上的“代理制”重新得以默认中进行;比如各家唱片集团都升格了在内地办事处的档次,向分公司模式靠近;比如华纳成立了华纳中国公司;再比如Sony Music在中国允许成立中外合资唱片公司后第一个和上海声像出版社合资上海索尼声像等等。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只待中国入世谈判成功那天。
终于中国入世谈判一锤定音,但是海外唱片集团所急切盼望的出版发行权却似乎没有在谈判条款之中。在入世成功后不久,有关部门发了一个新的有关音像制品出版发行销售的规定。从这个新规定来看,出版发行销售三大环节中,发行销售两环节已经彻底放开,但是出版一项依然被**,事实上,并没有最终遂了海外唱片集团的最大心愿。出版的中心就是那个“版号”,没有版号,海外音像制品要在中国出版,依然要靠国内有版号的出版社,这就是说,引进制的实质,至少在一定历史阶段内仍不会改变。
PostWTO时代到现在为止只一年不到的时间(本文2002年写的?),所以,我们并不能感觉到引进制度的变化,或许这是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不过我们仍在关注。从这近一年的情况来看,的确会让我们对引进制最终的改革完善有信心。
这一年里,相信大家都已感觉到了购买正版CD付出的代价在慢慢变小,进口渠道方面如是,引进渠道更是从整体上降低了价格,除了金典、中唱上海、美卡、湖南金蜂、上海音像的老专辑大量on sale外,还有诸如京文引进华纳欧西唱片的38元系列、金蜂引进BMG的平价正价双轨制度、上海声像制作BMG世纪精选低价系列、步升引进环球的平价正价双轨制、以及最近的京文低价再版百代老专辑等等。
浅谈中国音像制品“引进”制度(五)
而这一年最明显的一个标的,便是“新索音乐”了。Sony Music和上海声像合资的“上海索尼声像”在取得不错成绩以后,紧跟中国加入WTO的步伐,改组公司,于2001年5月获得中国有关部门的批准,成立了中国加入WTO以后第一个中外合资全方位音乐企业--新索音乐。从他们的英文名字Sony Music China,一望而知这家公司对于中国音像领域的意义了。事实上,新索完全就是Sony Music在中国的分公司,制作发行销售权利都有,只是没有出版权利。目前新索音乐的出版仍要靠和上海声像出版社合作,实质仍是引进,但是在某些细小方面,比如唱片的Sony Music白色封条,还有只标注新索音乐的大包装盒等等,都在暗示着新索的地位,也折射着整个中国音像制品领域的现状。
新索音乐目前在**发的引进版不论从保证内容原样、唱片压制质量或是封套包装,甚至CD塑料盒的质量来说都是全中国第一块牌子,远比其他四家集团以及国内音像出版社出色。比如我们注意到,新索非常注重引进版和海外原版的一致,比如李纹的《discoco》还有游鸿明的精选集,其原版唱片包装比较特殊,原来引进版遇到这种情况绝对会改成普通盒装,但新索都在引进版上用了原版包装,其心血可见一斑。
而更大件事,发生在前个月,新索在上海松江落成了一家世界一流的光盘复制工厂,此后新索的所有唱片,甚至海外新力分公司的CD都会在这里压片。那次落成仪式,上海市领导都有到场剪彩,足可窥见一些端倪。新索成立自己的光盘压制工厂,事实上又在引进制度改革上迈进了一步--在硬体制作方面,不再是引进方,而是版权方掌握了主导。其实我们已经可以想见,上海声像在合作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事实上目前只是提供一个版号而已。如果五大唱片业集团都按这个模式运作,那实际上中国的唱片业的运作已经和世界其他地区无甚区别,只是一个版号的问题而已。
值得一提的还有一件事,那就是从2001年开始,细心的唱片消费者会发现引进版的字全部被改成了简体字,如此统一的动作很显然是有关部门统一规定使然。这个规定给很多引进单位带来了麻烦,因为从繁体字到简体字的变化,会牵涉到版面的设计统一问题,还有就是必须具备相当高的平面设计制作能力才能做出天衣无缝的改变,这也在无形中起到了淘汰实力不强的引进商的作用,也可以试探出海外唱片公司对中国市场态度认真与否,因为真的重视中国市场的唱片公司,必会自己提供出一个简体字版本,而反之,则会交给引进商自己改动,好与不好听之任之。从长远来看,简体字版本也符合日后整个中国唱片工业全球化运作的需要。
结束本文之际,我想大家也应该了解整个中国音像制品“引进制度”的基本脉络、对于二十年改革开放的中国的贡献和目前症结所在。我们了解,一种制度的完善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制度的完善也需要“与时俱进”,因此,结束本文之际,让我们共同期许中国唱片业的美好明天。

疯歌 发表于 2017-5-23 10:46:22

回楼主哥特

感谢楼主,学习了。

毅头牛 发表于 2017-5-24 14:48:57

感谢大管理的知识科普,受教了

excellency 发表于 2017-6-6 13:17:44

好东西。。。。。。。。。。。。。。。。。。

206170134 发表于 2019-6-28 14:27:10

楼主高见!!

宝丽金 发表于 2019-6-30 22:55:25

原来如此。。。。。。。。。。。

tning99 发表于 2019-7-1 08:47:34

缓然敲开你的心门.

sai8665388 发表于 2019-7-3 13:35:07

这是从哪抄袭的论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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